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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請牧師
卷期:第132卷 本次: 日期:1896/3 刊名:台南府城教會報 頁數:20
篇名:論請牧師 [ Lūn Chhiáⁿ Bo̍k-su ]
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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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請牧師
1896.03 132 卷 P20-21

(大會ê 紀錄猶未通印佇遮,著後張ê 教會報chiàⁿ beh 印。 Taⁿ 將一項要緊ê 代志先通知恁。 大會有議論請牧師ê 條款,後來託仗幾nā人將所議論定著ê 來記,通回覆Hō͘大會准。 Taⁿ將大會所定著ê條款印佇遮予恁大家知。請逐所在教會ê兄弟姐妹去想,saⁿ-kap求上帝saⁿ-kap鼓舞勉勵;向望無偌久幾nā位ê教會請牧師去toà tī in中間。)

若會得thang 一所在請一个牧師是較好;若無氣力就幾nā位附近ê教會 通合做伙請。總是毋通傷濟位。論所費是定著牧師ê薪金攏著本地教會擔當。薪金自然著較濟傳道先生ê。 在唐山上少一年著差不多$150,有人拍算這爿著較濟。也著備辦牧師ê房間較闊。 若有幾nā位合做伙請牧師,牧師所蹛彼所在毋免另外請傳道--ê。 總是in hiah-ê所在毋通kan-ta將in往年所題傳道ê薪金拾作伙來做牧師ê薪金;是向望in舊底所題ê猶原著提,做牧師新ê所費著加題。
所費若攏設法好勢,著寫一個稟寄來予大會ê記書,看甚乜所在beh請,也年年beh出偌濟。 後來大會beh派人去查。 In來ê時著將一年ê薪金交清楚通交大會ê 總執事做頭年ê 路用。 Hia-ê受派ê人查了回覆大會,大會若准,著閣寫一個帖請某人來做牧師。彼个人若歡喜,大會beh佇彼个請牧師ê所在聚集設立伊做牧師。
後來年年ê薪金著交大會ê總執事通照時發予牧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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