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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寄批ê規矩
卷期:第156卷 本次: 日期:1898/3 刊名:台南府城教會報 頁數:24
篇名:論寄批ê規矩 [ Lūn Kià-phoe ê kui-kí ]
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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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寄批ê規矩
1898.03 156 卷 p.24
日本設批局是真大路用,台灣ná濟人teh寄批札往來。 Taⁿ愛通知恁一兩項。寄批較lím兩錢重著貼兩chiam錢ê批標。若是過頭兩錢重著貼4 chiam ê批標,雖然是二錢一重nā-tiāⁿ,猶過的確著糊4 chiam錢ê,袂用得3 chiam ê。又閣hit號露封ê,一張一chiam錢ê,著細膩,若beh寫講甚麼話,的確著寫佇後面,毋通寫佇前面。前面准人寫寄予某所在某人收,佮寫對甚麼所在甚麼人某年某月某日寄,其餘ê話攏毋准人寫,若加寫別物,畫佇前面,就予批局罰重倍錢;也毋通寫著批標,若寫著批標猶原著罰等倍錢。因為有人寄批來予阮捌犯著這層事,阮幾那擺予批局罰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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