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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壇
卷期:第595卷 本次: 日期:1934/10 刊名:台灣教會公報/芥菜子 頁數:22-23
篇名:講壇 [ Káng-toâⁿ ]
作者:陳清義 Tân Chheng-g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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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壇

(陳清義)

1934. 10,no .595,pp .22-23

  祭司長的訴訟,佮彼拉多的裁判(馬可15:1-15)。

  主耶穌佇世間的時,周遊四方傳道。後來有予猶太人押送到彼拉多的面前。這个彼拉多是甚物人,就是羅馬皇帝所派來猶太做總督--的。伊的職任雖罔是收稅,猶久也有治理的權;所以有設公廳來裁判百姓的代誌。當時猶太的祭司長,濫糝告耶穌,所以押送耶穌到彼拉多的面前。

  論祭司長的訴訟有3項:

  1. 誘惑人民。就是講,耶穌傳異端的教,來誘惑百姓,攪擾眾人,這个是悖逆的意思,用按呢來誣告,愛予耶穌死。耶穌佇世間的時,四界傳道理,醫病,趕鬼,攏是利益人,毋捌害人;猶太人按呢告耶穌,實在是濫糝的告訴。

  2. 禁納國稅。就是講,禁止納稅佇該撒,這个就是濫糝講耶穌有謀反的意思。總是耶穌毋捌行按呢,伊明明講著納稅佇該撒,捌叫學生去釣魚,得著金來納稅,全無禁止的意思;也捌講,用該撒的物納該撒;用上帝的物納上帝。In實在是濫糝告。

  3. 僭稱做王。就是講,耶穌自稱做猶太王,意思是愛予彼拉多聽了大受氣,來辦耶穌有謀反大逆的罪,計謀實在狡獪。總是耶穌的做王,佮世間人王不同,伊對彼拉多講,我的國無屬佇世間,是做天國的王,按呢彼拉多袂得通擬伊謀反的罪。這个實在是冒告。

  這3項是祭司長冒告的理由。今來看彼拉多怎樣的裁判。

  論彼拉多的裁判亦有3項:

  1. 無照公義。因為既然明明知著,毋著,照你應當判斷主決,反轉置之度外,干單講,我看這个人無罪,按呢nā-tiāⁿ。

  2. 背了國法。照國法,有罪,應該著辦;無罪,應該著開放。怎樣出在眾人的所愛,來順眾人的意思。

  3. 看輕性命。人的性命是第一要緊,反轉將人的性命做thit迌物,家己洗手,講伊無罪。實在真大錯誤。

  論聽訴訟的事佮裁判,亦有3項的要緊:

  1. 著用良心,聽察是非。

  2. 著照正理,毋通偏私。

  3. 著看冤枉的事情,著設法,免驚。彼拉多全無照這个規矩,所以耶穌無罪來受死,實在顯出伊裁判耶穌的弊病。主耶穌雖然受無理的裁判來受死刑佇十字架,反轉救靈贖罪的大功勞,予萬世的罪人通得著主的救贖,來享受永生的大福氣。咱著詳細想,這3站。頭一站:祭司長的訴訟。第二站:彼拉多的裁判。第三站:聽訴訟佮裁判著甚物款。若詳細想,真快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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